第一章 一般規定
1.1 本規則之適用
本規則構成規範使用 Bitunix 平台之合約框架的一部分,適用於任何存取或使用任何 Bitunix 產品或服務之人士。
本規則旨在建立適用於所有使用者之行為標準,並規定 Bitunix 得據以監察市場活動、調查涉嫌違規行為、採取保護措施及執行相應措施,以維護市場誠信、平台安全及使用者權益。
本規則應與《Bitunix用户协议》、《隱私政策》 、《Bitunix 服務限制與禁止地區》、《风险告知》 、《反洗錢政策》、各項產品專屬規則,以及 Bitunix 不時公布之其他政策一併適用。上述文件共同構成 Bitunix 與使用者之間之合約安排。
如本規則與適用法律存在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適用法律為準。在適用法律允許之範圍內,除另有明文規定外,《Bitunix用户协议》之效力應優先於本規則。本規則於保障市場誠信、平台安全或法規遵循所必要之範圍內,應優先於任何活動規則或推廣規則。
1.2 解釋
本規則應依其維護公平、有序及安全市場之宗旨加以解釋。
於判斷任何行為是否構成違反本規則時,Bitunix 得考量有關活動之經濟實質及商業目的、整體交易模式、帳戶間之關係、相關行為之實際影響,以及所有相關事實及情況,而不限於任何個別交易或安排之法律形式、技術架構或表面形式。
本規則所載之示例僅供說明之用,並不構成禁止行為之完整列舉。即使某項行為未於本規則中明文列明,如 Bitunix 合理認定該行為有違本規則之宗旨,或對市場誠信、平台安全、法規遵循或其他使用者之合法權益造成威脅,仍可視為違反本規則。
1.3 Bitunix 之權限
為維護平台之完整性及安全,Bitunix 得監察使用者活動、進行審查及調查、要求提供資料及證明文件、核實使用者資料、評估帳戶風險、限制或暫停使用產品或服務、於適當情況下取消、撤銷或調整交易、追回不當取得之獎勵或利益,以及採取任何其他合理且必要之措施,以保障平台、使用者及 Bitunix 所負之法律及監管義務。
如 Bitunix 合理認為有必要防止持續損害、保存證據或維護市場誠信,得於調查完成前先行採取保護措施。
本規則任何條文均不得限制 Bitunix 因安全、法律、監管或營運需要而立即採取任何措施之權利。
1.4 使用者責任
使用者應以誠實、公平及善意方式使用平台,並僅得將平台用於合法及正當之用途。
各使用者均應遵守本規則、《Bitunix用户协议》及 Bitunix 所適用之各項政策;於 Bitunix 提出要求時,提供完整、真實及準確之資料;充分配合任何合規審查或調查;以及遵從 Bitunix 就風險管理、法規遵循或平台安全所發出之任何合理指示。
使用者不得從事任何損害市場誠信、規避平台控制措施、妨礙平台正常運作或對其他使用者造成不公平損害之行為。
如使用者於 Bitunix 進行審查或調查期間拒絕合作或未予合理配合,該等行為本身即可能構成違反本規則,並可能導致 Bitunix 採取保護措施或執行措施。
第二章 市場行為及禁止活動
2.1 一般行為準則
Bitunix 平台旨在促進真實市場參與及合法交易活動。使用者應獨立、誠實及善意地進行交易活動,並僅得以符合平台預期商業目的之方式使用平台。
任何使用者均不得從事任何損害市場誠信、妨礙平台正常運作、規避適用規則或控制措施,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相較其他使用者之不公平優勢之行為。
即使某項行為在形式上符合本規則之文字規定,如 Bitunix 合理認定其目的、經濟實質或實際效果有違本規則之宗旨,仍得將該等行為認定為濫用行為。
2.2 市場操縱
使用者不得從事任何足以、意圖或合理可能造成市場活動、流動性、交易量、供給、需求或價格產生虛假或誤導性表象之行為。
市場操縱可能源於單一交易、一系列交易,或多個帳戶或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協同行為。某項行為是否構成市場操縱,應綜合所有相關情況加以判斷,包括可合理推定之使用者意圖、相關行為可預見之影響,以及其整體商業背景。
在不限制前述一般規定之前提下,市場操縱包括但不限於俗稱之對敲交易(Wash Trading)、自成交(Self-Trading)、虛假掛單(Spoofing)、分層掛單(Layering)、報價塞單(Quote Stuffing)、虛假成交製造(Painting the Tape)、動能點火(Momentum Ignition)、拉抬價格(Ramping)、市場壟斷(Market Cornering)、擠壓市場(Abusive Squeezing)、人為製造流動性(Artificial Liquidity Creation),以及任何其他足以扭曲真實市場狀況或妨礙公平價格形成之類似行為。
即使相關行為並未實際造成市場影響或任何財務損失,只要現有證據足以合理證明存在操縱市場之企圖,Bitunix 仍得認定該等市場操縱行為已經成立。
2.3 人為交易及協同行為
本平台旨在供使用者承擔、管理或轉移真實市場風險。
使用者不得建立、參與或協助任何安排,以人為方式消除、轉移、預先設定或對沖真實市場風險,主要目的在於獲取平台優惠、推廣獎勵或其他商業利益。
如多個帳戶、參與者或實體透過協調交易行為轉移盈虧、預先安排交易結果、操縱排行榜或競賽結果、規避平台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原本不可能透過真實及獨立市場參與而獲得之利益,Bitunix 得將該等交易活動視為濫用行為。
即使相關帳戶屬不同註冊使用者、不同法人或獨立帳戶,只要 Bitunix 有合理理由認定相關活動屬協同安排之一部分,或具有共同商業目的,仍得就其整體行為一併評估並適用本規則。
2.4 帳戶完整性
每一個 Bitunix 帳戶均應代表一名獨立使用者從事真實交易活動。
使用者不得建立、取得、控制或操作多個帳戶,以規避資格要求、平台限制、合規措施或風險控制。
使用者亦不得建立任何配對帳戶、鏡像帳戶、對沖帳戶或其他互補性帳戶架構,以降低真實市場風險、於帳戶間轉移價值,或操縱平台運作。
如 Bitunix 合理認為兩個或以上帳戶因所有權、控制權、實益權益、交易行為、資金安排、裝置、網路或其他相關因素而存在關聯,Bitunix 得於適用本規則時將該等帳戶視為整體進行評估。
2.5 濫用推廣活動及平台優惠
平台提供之推廣活動、競賽、獎勵、返佣、推薦計畫及其他優惠措施,旨在鼓勵使用者真實參與平台活動。
使用者不得透過人為交易、協同參與、重複交易架構、獎勵套利(Reward Farming)、人為取得資格或其他有違相關活動原定目的之安排,濫用任何推廣活動或平台優惠。
於判斷使用者是否符合獎勵或優惠資格時,Bitunix 得忽略其合理認定屬於人為或異常之交易活動。
如任何獎勵或利益係透過濫用行為取得,Bitunix 得拒絕發放、取消、追回或調整相關獎勵,並得追回因此直接產生之任何收益。
使用者參與任何活動或推廣計畫,並不當然取得獲得或保留任何獎勵之權利;Bitunix 完成其認為合理且必要之核實及合規審查前,任何獎勵均不得視為已最終取得。
2.6 技術濫用、虛假陳述及規避行為
使用者不得利用軟體缺陷、價格異常、延遲、系統漏洞、營運錯誤或平台非預期功能,以獲取商業利益。
使用者於註冊、身分驗證、合規審查、調查、申訴或與 Bitunix 之任何互動中,不得提供任何虛假、誤導、不完整或具有欺騙性之資料。
使用者亦不得隱瞞其交易活動之真實性質、帳戶實際控制人或帳戶間之關聯關係,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規避司法管轄限制、平台控制措施、合規要求或 Bitunix 所實施之其他管理措施。
任何規避本規則之企圖,即使最終未能成功,仍可能構成違反本規則。
此外,於合規審查或調查期間,如使用者未配合 Bitunix 提出之合理要求,亦可能構成獨立違規。
2.7 利用異常市場狀況
使用者不得明知而利用異常市場狀況、價格異常、估值錯誤、市場調整延遲、技術故障、營運錯誤或其他影響平台正常運作之非預期情況,以獲取不當利益。
第三章 市場監察、調查及資料要求
3.1 市場監察
Bitunix 持續監察平台上的各項活動,以維護公平、有序及安全的市場環境。市場監察可透過自動化系統、人工審查或 Bitunix 合理認為適當之任何其他方式進行。
市場監察不限於已完成之交易。Bitunix 得監察訂單、撤單、帳戶活動、交易行為、資金活動、活動參與情況、裝置資訊、區塊鏈交易,以及任何其他與平台運作及安全有關之資訊。
市場監察機制之存在,不影響 Bitunix 於取得其他相關資訊後,進一步進行審查或調查之權利。
3.2 調查
當 Bitunix 合理認為有需要進一步查核時,得隨時展開審查或調查。
調查可能源自自動監測警示、異常交易活動、異常帳戶行為、可疑交易、使用者投訴、合規審查、安全事件、技術警示、活動審查、第三方舉報、監管機關或執法機關之要求,或任何其他合理顯示有必要進一步查核之資訊。
Bitunix 毋須於展開調查前證明已發生任何違規行為,亦無義務披露引發調查之資訊來源。
3.3 資料要求
於審查或調查期間,Bitunix 得要求使用者提供任何與相關事項合理有關之資料或證明文件。
有關要求可能涉及身分驗證、資金來源、財富來源、實益擁有人、帳戶控制權、交易活動、交易紀錄、商業活動、裝置資訊,或 Bitunix 合理認為為評估使用者是否遵守本規則或適用法律所必需之其他資料。
使用者應完整、準確及及時地提供相關資料。
如提供之資料屬虛假、誤導、不完整,或故意隱瞞任何重要資訊,均可能構成違反本規則。
3.4 核實
Bitunix 得透過內部紀錄、區塊鏈分析、交易分析、裝置分析、公開資訊、第三方驗證服務機構或任何其他合法方式,核實使用者所提供之資料。
如現有資料存在不一致、不完整,或引起合理之合規疑慮,Bitunix 得要求使用者完成進一步核實後,方可繼續使用平台或相關服務。
Bitunix 毋須僅依賴使用者所提供之資料,並有權自行評估任何說明或證明文件之真實性、完整性及可信程度。
3.5 關聯帳戶
如有合理理由相信多個帳戶存在關聯、協同行為或共同所有權或控制權,Bitunix 得將該等帳戶作為整體進行審查。
於判斷帳戶是否屬關聯帳戶時,Bitunix 得綜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實益權益、資金來源、裝置、IP 位址、交易模式、交易行為、實際控制情況、商業關係,以及當時合理可取得之任何其他資訊。
即使相關帳戶分別以不同身分註冊或由不同法律主體持有,只要整體證據足以合理支持其具有關聯性,Bitunix 仍得將該等帳戶視為關聯帳戶。
3.6 調查之保密
為維護調查之完整性,Bitunix 毋須披露其市場監察系統、監測方法、內部風險模型、調查技術、監測門檻、合規程序或任何內部評估。
除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外,Bitunix 亦無義務向任何使用者提供內部報告、證據、內部通訊或調查結果之副本。
本規則任何條文均不得解釋為要求 Bitunix 披露任何可能妨礙調查、危及平台安全、協助規避平台控制措施,或影響 Bitunix 法律或監管義務履行之資訊。
3.7 調查結果
調查完成後,Bitunix 得視情況決定毋須採取進一步措施、持續監察相關帳戶、維持已採取之臨時保護措施,或依據本規則採取一項或多項執行措施。
調查結束後,如其後取得新的資料或證據,Bitunix 仍有權重新展開調查、擴大調查範圍或採取進一步措施。
第四章 臨時保護措施
4.1 一般規定
如相關情況合理顯示使用者之活動可能對市場誠信、平台安全、其他使用者,或適用法律及監管義務之遵循構成風險,Bitunix 得於審查或調查之任何階段採取臨時保護措施。
臨時保護措施屬預防性措施,其本身並不構成對使用者已違反本規則之認定。
4.2 保護措施之種類
臨時保護措施旨在於相關事項審查期間維護平台之完整性及安全。
視個案情況而定,Bitunix 得限制使用者使用特定產品、服務或帳戶功能;要求完成額外驗證;限制交易活動;延遲或限制充值或提現;暫停參與推廣活動或獎勵計劃;要求減倉或平倉;或採取任何其他合理且必要之臨時措施,以管理已識別之風險。
個案所採取之具體措施,將視相關風險之性質及 Bitunix 當時合理掌握之資訊而定。
4.3 核實要求
如 Bitunix 認為有必要進一步核實,得將使用者繼續使用平台或特定服務之資格,設定為完成額外盡職審查之前提條件。
有關核實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加強身分驗證、資金來源或財富來源證明、實益擁有人確認、交易目的驗證、裝置驗證、真人驗證(Liveness Verification),或 Bitunix 為履行法律、監管或合規義務而合理要求之任何其他資料。
如使用者未能於合理期限內完成所要求之核實程序,Bitunix 得繼續維持、延長或擴大已採取之保護措施。
4.4 關聯帳戶
如 Bitunix 認為有必要就某一帳戶採取保護措施,相同或類似之措施亦得適用於任何合理認定與該帳戶存在共同所有權、共同控制、共同實益權益或協同行為之其他帳戶。
對關聯帳戶採取保護措施,毋須以共同所有權已獲最終證明為前提,Bitunix 得依據當時合理掌握之資訊作出判斷。
4.5 措施之期限及調整
臨時保護措施僅於合理必要之期間內維持,其期限將視相關事項之性質、已取得之資訊、使用者配合程度,以及適用法律或監管要求而定。
隨著新資料或新資訊之取得,Bitunix 得於合理認為必要之情況下,毋須事先通知,即維持、調整、擴大或解除任何已採取之保護措施。
任何保護措施之解除,均不影響 Bitunix 於其後因取得新資料或出現新情況,而再次採取任何進一步措施或重新展開審查之權利。
第五章 執行措施
5.1 一般規定
如已確認使用者違反本規則,或現有證據足以合理支持作出該等認定,Bitunix 得綜合考慮相關行為之性質、嚴重程度、持續時間、對其他使用者或平台之影響、已獲取之利益、使用者之配合程度,以及所有其他相關情況,採取適當之執行措施。
本規則任何條文均不要求 Bitunix 必須依照特定順序採取任何執行措施。Bitunix 得視個案情況,單獨或同時採取一項或多項執行措施。
5.2 可採取之執行措施
Bitunix 得採取之執行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發出警告;
(二)加強監察;
(三)取消參與推廣活動、競賽或獎勵計畫之資格;
(四)取消、追回或調整任何獎勵、返佣、紅利、優惠或其他利益;
(五)調整、撤銷或更正相關交易、持倉或帳戶紀錄;
(六)移除透過違規行為所取得之收益或其他利益;
(七)限制交易、限制使用特定產品或服務;
(八)暫停或終止帳戶;
(九)拒絕使用者日後使用平台或任何產品及服務;
(十)於適用法律允許或要求之情況下,向主管機關、監管機關或執法機關披露相關資訊;及
(十一)Bitunix 為維護市場誠信、平台安全或遵守適用法律而合理認為必要之任何其他措施。
如個案情況適當,Bitunix 得同時採取多項執行措施,各項措施均可獨立適用。
5.3 不當取得之利益
任何使用者均不得因違反本規則之行為,而取得保留任何利潤、獎勵、返佣、紅利、優惠或其他利益之既得權利。
如任何利益係因濫用行為、人為交易、技術漏洞利用、市場操縱、濫用推廣活動或其他類似行為而取得,而該等利益若非基於有關違規行為本不會產生,Bitunix 得取消、調整或追回該等利益,以及由此直接產生之任何收益。
於合理可行之情況下,Bitunix 得考慮區分使用者之本金、合法交易收益及不當取得之利益。
然而,本規則任何條文均不得解釋為要求 Bitunix 必須保留任何其合理認定屬於不當取得之利益。
5.4 交易調整
如為更正技術錯誤、營運失誤、價格異常、違規行為或任何其他對平台完整性造成重大影響之情況,Bitunix 得對交易、持倉、帳戶餘額或帳戶紀錄作出必要之調整。
任何調整均將依據 Bitunix 於當時合理掌握之資訊作出,並兼顧維護使用者間之公平以及市場之正常運作。
5.5 帳戶暫停及終止
如繼續允許使用者使用平台將對法律、監管、營運或市場誠信造成不可接受之風險,Bitunix 得暫停或永久終止該使用者使用平台之權限。
帳戶之終止,不影響 Bitunix 就相關關聯帳戶、已完成之交易,或帳戶終止前已發生之任何事項採取進一步措施之權利。
對於已被終止使用權限之使用者,Bitunix 得拒絕其日後透過同一帳戶或任何其他帳戶使用 Bitunix 提供之任何產品或服務。
窗体顶端
第六章 覆核及申訴
6.1 覆核申請
任何直接受到臨時保護措施或執行措施影響之使用者,均可依照 Bitunix 指定之程序,申請覆核有關決定。
覆核申請應清楚說明所申請覆核之決定,並提交使用者認為與該事項有關之任何資料或證明文件。
如使用者僅重複先前已被審查之主張,而未提供任何具實質性之新資料或新證據,Bitunix 得拒絕進一步覆核。
提出覆核申請並不當然中止、撤銷或影響任何已生效之臨時保護措施或執行措施。
6.2 覆核程序
覆核將根據 Bitunix 於覆核當時合理掌握之資料,以及使用者於覆核期間提交之任何補充資料,或 Bitunix 於覆核過程中取得之其他相關資訊進行。
如 Bitunix 認為有需要,得進一步查詢相關事項,並要求使用者提供額外說明、證明文件或完成其他核實程序,以釐清與覆核有關之事實。
覆核程序屬平台內部行政程序,其目的在於確保 Bitunix 根據本規則,以公平、一致及合理之方式作出決定。
6.3 覆核結果
完成覆核後,Bitunix 得維持、修改或撤回原有決定,全部或部分均可。
如新取得之資料或證據足以對原決定所依據之事實基礎產生重大影響,Bitunix 得相應調整、修改或撤回相關臨時保護措施或執行措施。
覆核程序完成後,如其後再出現新的合規疑慮或發現其他違規事項,Bitunix 仍有權採取任何進一步措施。
6.4 資訊披露及保密
使用者提出覆核申請,並不因此取得要求 Bitunix 披露任何內部調查資料、市場監察紀錄、監測方法、合規評估、法律意見、風險模型或其他機密或專有資訊之權利。
如披露相關資訊可能妨礙調查、危及平台安全、協助規避平台控制措施,或與適用法律或監管義務相衝突,Bitunix 得拒絕披露全部或部分相關資訊。
6.5 最終決定
覆核程序完成後,Bitunix 將就平台內部程序作出最終決定。
本規則任何條文均不得限制使用者或 Bitunix 依適用法律可能享有之任何其他權利或救濟。
一般條文
修訂
Bitunix 得因應適用法律、監管要求、市場慣例、技術發展、安全需求或平台營運需要,不時修訂、補充或取代本規則。
除適用法律另有規定,或 Bitunix 合理認為為保護平台或使用者而有立即實施之必要外,任何重大修訂均自於平台公布或 Bitunix 認為合理之其他方式發布之日起生效。
使用者於修訂生效後繼續存取或使用平台,即視為已接受經修訂之本規則。
可分割性
如本規則任何條文依適用法律被認定為無效、違法或不可執行,該條文應於必要範圍內與本規則分割,而本規則其餘條文之有效性及可執行性不因此受到影響。
適用文件
本規則構成規範 Bitunix 與使用者之間法律關係的合約框架之一部分,並應與《Bitunix用户协议》及 Bitunix不時發布之其他適用政策一併閱讀及適用。
如各文件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依第一章所載之適用順序決定其優先效力。
生效日期
本規則自 Bitunix 公布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直至 Bitunix 修訂、取代或撤回為止。
語言
本規則可能翻譯為不同語言版本,以供參考及便利使用者閱讀。如本規則之英文版本與任何翻譯版本之間存在任何歧義、不一致、遺漏或衝突,均應以英文版本為準,並以英文版本作為最終解釋及適用之依據。